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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 南通市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1-15 字体:[ ]

  2017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抓手,以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为总目标,以做好做优“食安南通”、“用南通药放心”两个品牌为统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着力补短板、建机制、抓长效,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努力实现“基层基础建设、三小行业治理、食用农产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提升”四个新突破,全力推动全市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确保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满意度和知晓率有新的提升,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深入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

  1. 继续深化省级创建工作,指导督促通州区、海安县做好省级第二轮督导验收,确保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对其他创建地区加大指导力度,做好第二批初审迎查工作。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创建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要求,对重点任务进行再分解、再细化、再落实,逐项明确推进措施,实行挂图作战、任务倒逼、销号管理,做到定人、定责、定标准、定进度、定时限,确保重点难点问题取得实质性进展,确保中期评估取得优异成绩。

  责任领导:曹淞云、崔晓勇、邵倩,责任处室:创建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3.制定2017年督导检查方案,运用第三方评估和明察暗访等形式,对各地、各部门创建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形成精准化、常态化、专业化的督导工作机制。适时召开情况通报会、重点任务交办会,通报督导情况,进行打分排名,推动落实各项创建任务。

  责任领导:曹淞云、崔晓勇、邵倩,责任处室:创建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4.适时召开现场推进会,提炼总结创建的特色亮点,充分展现我市创建成果和创建水平,打造南通创建品牌,持续放大示范效应。精心筹划,高质量完成全国“双安双创”成果展--南通市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成果展示。开展创建系列专题宣传,确保创建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升温。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创建办、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二、加大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力度

  5.实施全过程风险分级管理。制定我市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工作规范,指导基层监管部门科学划分风险等级,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监督检查。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安全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6.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力度。完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查验的衔接机制。实施“菜篮子”市场放心工程,确保市区农贸市场快检服务实现全覆盖,每家每天检测不少于30批次,即时公示检测结果,及时规范处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指导各地推进市场主体快检室建设,确保全市80%以上农贸市场建有快检室。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流通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7.配合农业、商务等部门推进食用农产品源头追溯,并监督食用农产品经营者建立并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完善食品安全追溯看板制度,督促经营者主动公示溯源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等资料,逐步实现食用农产品生产、收购、销售、消费全链条可追溯。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流通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8.加强食品小作坊管理。认真落实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申领办法,督促食品小作坊从业者自觉对照领证规范标准进行整改,确保所有小作坊纳入登记管理。重点整治和规范以卤菜为重点的加工小作坊,将其纳入四全监管模式,全面提升小作坊卫生条件和质量安全管理能力。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9.实施大众餐饮食品安全提升工程。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着重从老百姓需求出发,从供给侧着力,采取疏堵结合、以疏为主的方法,用市场机制倒逼餐饮业主自觉规范经营活动,推进实施“明厨亮灶”制度,推动大众餐饮规模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2017年,建设市级餐饮服务示范街区5条以上,市区建成大众餐饮(中小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50家,标准化升级改造中小餐饮单位100家。各县(市)建成大众餐饮食品安全示范点10家,标准化升级改造中小餐饮单位30家。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餐饮安全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0.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督促落实食品摊贩经营备案管理制度,确保食品摊贩在划定区域和规定时段内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流通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三、提升药品日常监管效能

  11.加强药品生产日常监管。认真实施GMP复认证工作,加强政策和业务指导,确保9GMP证书到期企业顺利通过复认证。加快推进仿制药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完善药品生产风险评估机制,加强对基本药物、注射剂等高风险企业监管。

  责任领导:郭武余,责任处室:药品生产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2.深入规范整顿药品流通市场秩序,强化药品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日常监管。加强互联网药品信息和交易服务企业监管,加大对有证企业违法发布信息的收集和移送力度。切实加强许可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责任领导:郭武余,责任处室:药品流通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3.大力推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GMP实施工作,开展GMP实施及质量体系运行情况评估工作,三类器械生产企业检查率100%。开展医疗器械经营企业GSP“双随机”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2%。与卫生计生部门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医疗器械使用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建立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制度。

  责任领导:吴小平,责任处室:医疗器械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4.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源头管理,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100%;对批发市场等重点单位检查覆盖率100%。对易非法添加保健食品化妆品开展专项整治和监督抽检,开展化妆品标签标识专项整治,加大对美容美发场所、批发市场化妆品检查力度。加强非特化妆品网上备案审核和现场检查。

  责任领导:沈美,责任处室: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四、加大专项整治和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

  15.加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力度。统筹各环节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评估,加大预警研判。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能在短期完成治理整改的,立即采取措施进行专项治理排除;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治理排除的,制定治理计划和应对预案,落实治理整改措施,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曹淞云、崔晓勇、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各处室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6.聚焦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通过飞行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稽查部门进行查处,对有共性的突出问题强力推进一批针对性强的专项整治行动,形成监管、打击、整治合力。重点开展农兽药残留、非法添加、制假售假、假冒知名名牌药品等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肃查处一批涉及面广、影响面大、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曹淞云、崔晓勇,责任处室:稽查处、食品药品监管各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7.坚持问题导向抓好监督抽检。科学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抽检计划,重点针对安全风险程度高、日常消费量大、社会反映强烈、易受环境影响等产品开展抽检,检验项目涵盖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有机污染物、添加剂等食品药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的指标。主动公开抽检结果和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同时对抽检信息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及时向社会公开风险控制措施。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稽查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18.大力推进实施2017年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强“菜篮子”质量安全监管,完成食品安全动态监测全年抽检食品3300批次以上。

  责任领导:曹淞云、崔晓勇、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流通监管处。

  19.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完善四方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证据互认、证据转换、涉案产品检验认定处置以及办案经费保障等工作机制,提高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行为的合力。建立地区间、部门间协作机制,形成稽查“大协作”格局。

  责任领导:曹淞云,责任处室:稽查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五、加强食品药品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20.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推进市级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食品检验能力扩项,完成不少于500个食品检测项目资质认定。做好建设口岸药检所的调研工作。推动各地加强综合性检验检测机构建设,改善实验室仪器设备条件,提升检验检测能力。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1.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加大对药品生产企业不良反应监测检查力度,加强市、县、乡镇三级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评价和预警能力建设,为科学实施风险监测和预警提供可靠依据。加快设立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曹淞云,责任处室:药品生产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化处、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2.持续推进智慧食药监建设,建设覆盖市、县、乡三级监管部门的大数据中心和全链条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大力推动“机器换人”,增强监管的针对性、预见性和有效性。

  责任领导:吴小平,责任处室:政策法规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3.提升食品药品应急处置水平。修订完善《南通市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桌面推演。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装备建设,提升食品药品安全舆情监测能力。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六、持续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24.抓好《南通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专项规划》的实施,抓紧落实有关重点指标,力争在基础设施和监管能力建设上取得新的进展。

  责任领导:各局领导,责任处室:各有关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5.对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督促各地按要求配齐配强一线监管人员,采取公开遴选等办法,抓紧充实人员力量。指导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和经费补助机制,充分发挥好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的作用,防止“弱化”和“虚化”。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规划财务处,各有关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6.实施“监管培训强基工程”,制定全年培训计划,增强培训针对性,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特别是基层监管人员的履职能力。

  责任领导:沈美,责任处室:人事教育处牵头,各有关处室参与。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27.督促各县(市、区)抓紧落实仪器设备购置、检验检测等经费,确保达到创建标准的硬要求。在基层监管分局实施标准化建设,完善分局功能区设置,改善基层办公条件和基础设施,实现业务用房、执法车辆、执法装备配备的标准化。

  责任领导:郭武余,责任处室:规划财务处,各有关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七、全力服务食品医药产业转型发展

  28.抓住医药产业作为全市“3+3+N ”产业体系“N中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机遇,牵头编制促进全市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三年推进计划,扎扎实实推动产业发展壮大。抓住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等医药行业重点改革的契机,引导医药企业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积极调整品种结构和生产经营模式,实现创新发展、集约发展。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孔卫东,责任处室:药品生产监管处,药品流通监管处,医疗器械监管处、保化处、行政服务处。

  29. 加强食品产业基础调研,深化食品“三品”(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专项行动,鼓励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积极培育龙头企业,在数量上做减法,在规模上做加法,推动我市由食品生产“大市”向“强市”转变。充分挖掘和推广本地特色食品、特色餐饮,促进规范经营、品牌经营、连锁经营。探索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指数。

  责任领导: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生产监管处、食品流通监管处、餐饮安全监管处。

  30.全面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有效发挥保险的风险控制和社会管理功能。

  责任领导:曹淞云、崔晓勇、邵倩,责任处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处牵头,食品监管各处室参与。

  八、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31.全面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对重点企业、关键岗位人员的培训教育,推进“吹哨人”制度,鼓励企业内部从业人员曝光行业潜规则和企业违法行为,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药品监管各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32.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黑名单披露、市场禁入和退出等制度。

  责任领导:曹淞云,责任处室:稽查处牵头,食品药品监管各处室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33.加强食品药品行业协会建设,健全行业规范。采取政府购买服务,聘请法律顾问等方式,发挥专家在政策制定、科普宣传、舆情应对、重大项目论证等方面的作用。积极发展基层协管员、信息员、志愿者等群众性队伍,拓展社会监督和群防群控路径。

  责任领导:郭武余、沈美、吴小平、崔晓勇,责任处室:食品药品监管各处室。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34.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信息和宣传工作联络员网络。完成年度政务信息报送数量。在本地报刊、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专栏、专版、专题等,覆盖面达100%;村居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实现全覆盖;积极拓宽新媒体宣传渠道,微信、微博、政务头条号等开通率100%

  责任领导:曹淞云,责任处室:办公室牵头,各有关处室推进。责任单位:各县(市)区局。

  35.通过全媒体广告、户外广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家庭等多种方式,通过举办“食安风采”摄影展、“江海风 食药情”书画展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特别是对创建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

  责任领导:曹淞云、邵倩,责任处室:创建办、办公室,各有关处室参与。

  九、强化各级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

  36.突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构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各自在管党治党方面的具体职责,以身作则、放出样子,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责任领导:戴辉、沈美、汤云增、杜雪锋,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37.坚持完善“三会一课”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让党内生活真正成为提高党员干部党性修养的大熔炉,成为提高各级领导班子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保落实能力的重要载体。

  责任领导:沈美、汤云增,责任处室:机关党委。

  38.从严管理干部、从严要求干部,毫不松懈地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建立定期检查督查和通报机制,加大对制度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

  责任领导:沈美、汤云增、杜雪锋,责任处室:机关党委、监察室。

  39.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风险防控为基础,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形成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能作用,以“零容忍”的态度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做到铁面执纪、严肃问责。

  责任领导:杜雪锋,责任处室:监察室。

  40.围绕“保食品药品安全”中心任务和“让人民群众满意”根本标准,常态化开展“走帮服”、“三解三促”、“群众满意的窗口服务”、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提高全系统文明创建工作水平。

  责任领导:沈美、汤云增,责任处室:机关党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