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市药品检验所:
按照局机关中层及以下干部竞争上岗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经竞争上岗规定程序,局党组研究决定:
花慧同志任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处长;
吴晓晖同志任稽查处(市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处长;
季峰峰同志任办公室(信息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陈琳同志任规划财务处副处长;
朱青青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高爽同志任药品安全监管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处)副处长;
王汉林同志任人事教育处(对外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
许啸同志任稽查处(市药品监督稽查支队)副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