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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 南通市药监局 发布时间:2018-01-31 字体:[ ]

 

目录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本部门(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18年度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七、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预算表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预决算公开管理文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和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强化社会监督,促进依法理财,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透明预算制度,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省以下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苏财预〔201689号)、市财政局《关于加强市区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通财预〔201624号)要求,积极稳妥做好本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现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预决算信息包括预算管理体制、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等管理制度,以及预算收支安排、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和决算等管理信息。

  第三条 预决算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预决算信息公开遵循依法依规、真实准确、积极稳妥、分级负责的原则。

第二章 公开主体和职责

  第四条 检验中心负责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单位预决算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

  (二)按规定公开本单位的预决算信息;

  (三)按规定做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申请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答复工作;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公开内容

  第五条 部门预决算信息(涉密信息除外)公开内容包括:

  (一)单位职责、机构设置、编制现状、年度主要工作任务等情况。

  (二)预决算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预决算支出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科目。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会议费和培训费预决算总额,并对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情况。会议费、培训费决算公开说明召开会议和组织培训的次数和人数等情况。

  (四)政府采购信息,包括政府采购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结果等。

  (五)根据省、市财政要求,需要公开或逐步公开的其他信息。

  第四章 公开方式和时间

  第六条 预决算信息公开应根据市财政局要求,通过南通市财政局网站 “预决算公开”专栏公开并长期保留;或以市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市局应当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信息,便于社会公众查询监督。

  第七条 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应当在批复后20日内公开。

  第八条 应当公开政府采购信息(涉密信息除外)。采购活动开始前,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项目采购预算,采购尚未确定项目预算金额的,可不公开具体预算金额;采购活动完成后,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和政府采购合同;公开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本部门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的总体情况,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要加强对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方向明确、过程可控、结果可查、便于监督的原则,建立健全定期考核机制,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考核力度。

  第十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确保审查责任明确,审查程序规范。

  第十一条 要按照省、市财政要求,做好预决算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主动回应社会普遍关注的情况,及时解疑释惑,避免社会公众误解,密切关注工作中反映的问题,认真研究整改。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二O一七年三月六日

  第二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药包材等监督检验和委托检验工作;

2、开展相关检验技术研究,承担药品质量标准技术工作;

3、承担食品安全监控有关技术支撑工作;

4、承担药品、化妆品不良反应及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5、承担全市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生产经营企业、研究机构、医疗机构的洁净室(区)环境监测工作;

  6、开展相关技术指导和服务,及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部门职责分工,本部门内设机构包括

  办公室、业务管理室、质量保证室、食品理化检验室、食品仪器检验室、食品安全监控室、化学药品检验室、中药检验室、生物检验室、化妆品检验室、不良反应监测室11个科室。本部门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三、2018年部门(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完成食品检验资质认定扩项500个参数,采购相关仪器设备,进行实验室改造。完成市食安办下达的食品安全动态监测抽样任务4000批和检测任务1000批。

  2、完成药品监督抽验年度任务保底完成1200批次,药品监督抽验的重点品种:一是辖区全部生产企业所有当年在产的品种,特别是国家基本药物品种与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二是历年来国家药品抽验、专项执法抽验与省药品监督抽验中不合格批次较多的品种、生产经营不规范的药品品种、违法广告相关药品品种、不良反应报告多、投诉举报集中的药品品种;三是基层医疗单位使用的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品种。

  3、药品检测车年度检测任务不少于1000批次,检测品种重点为国家基本药物品种、省增补基本药物品种、医保目录和新农合目录内的药品品种,运行覆盖的重点为基层药品经营单位与医疗机构。

  4、完成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低于800/百万人口,其中严重报告30%;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数不低于400/百万人口。组织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使用、使用单位进行不良反应报告培训工作;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第四部分  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 21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增加116.3 万元,增长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 2192.63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总计2192.63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 21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万元,增长 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2)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预算总计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2192.63万元。包括:

  1.按功能分类

  (1)医疗卫生支出1975.3万元,主要用于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事务。与上年相比增加40.88万元,增长(减少)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2)住房保障支出217.3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75.42万元,增长(减少)53%。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提高了缴纳比例。

  2.按支出用途

  (1)基本支出预算数为1531.8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2.2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2)项目支出预算数为660.8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 23.49万元,减少 3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本年收入预算合计2192.63   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192.63万元,占100 %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本年支出预算合计2192.63   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531.82万元,占70 %

  项目支出 660.81万元,占30 %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 21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16.3万元,增长(减少)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 2192.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3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其中:

  (一)医疗卫生(类)

  1.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314.49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4.37万元,增长(减少)5%。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2.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68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49万元,减少3 %。主要原因是按财政预算要求

  (二)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 131.9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5万元,增长(减少)10 %。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提高了缴纳比例。

  2. 住房改革支出提租补贴8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77万元,增长(减少)10%。主要原因是提租补贴提高了缴纳比例。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531.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25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249.3万元、津贴补贴333.47 万元、奖金126万元、绩效工资130.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1.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万元、离休费12.27万元、退休费28.39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

  (二)公用经费 27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2万元、印刷费 0.6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96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39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特需费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减少) 0 %。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八、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92.6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6.3万元,增长6 %。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增运行费用。

  九、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 1531.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59.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9.3万元、津贴补贴333.47万元、奖金126万元、绩效工资130.61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0.8万元、住房公积金131.9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56万元、离休费12.27万元、退休费28.39万元、奖励金0.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57万元。

  (二)公用经费 272.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 12万元、印刷费 0.6万元、咨询费0.5万元、手续费0.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13万元、差旅费96万元、维修(护)费13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12.6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专用材料费5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2万元、工会经费7.39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8万元、特需费0.1万元、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5.0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万元。

  十、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支出 272.3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33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培训费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经费。

  十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 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2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62%;公务接待费支出1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具体情况如下:

  (一)2018 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41.6万元。

  1.单位部门预算中不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实际因公出国(境)时,由财政部门根据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出国(境)计划和按标准核定的经费数额追加相关单位支出预算指标。实际执行情况在部门决算中公开。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25.8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万元,主要原因是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25.8万元,比上年增加 2.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车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5.8万元,比上年减少

 6.6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接待人次降低接待标准。

  (二)2018 年度会议费支出预算18.6万元,比上年减少3  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会议次数。

  (三)2018 年度培训费支出预算 21.6万元,比上年减少 13.4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培训次数。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 179.26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 177.36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购买服务支出 1.9万元。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试点单位)

  2018年本单位共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 285万元。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税收财力安排、当年非税财力、专项收入、省补助、动用结余财力。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专户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主要是教育收费)。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

  五、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通用项目、职能项目、市立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六、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单位运行经费:指各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日常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及其他费用。

南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2018年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