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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食药监局出台《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意见》

来源: 人教处 发布时间:2018-06-04 字体:[ ]

为进一步强化机关平时考核,倡导争先创优,形成绩效导向,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效能,推动全局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更上一个台阶,针对机关全体在职在编人员和食品药品监督检验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南通市局出台了《2018年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意见》。

考评意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原则,综合绩效考评由日常考核、年终目标考核及民主评议三部分组成,实行百分制考核。考评主要内容包括全年职能目标任务及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其督察督办情况;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共性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全局性或跨部门工作配合完成情况;上级组织、局领导交办任务完成情况;考评工作纪实情况共六项。综合绩效考评工作成立考评领导小组,并设考核评议组,考核办设在人事教育处,负责具体的日常管理工作。综合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评选先进处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与职务晋升、计发年度综合绩效奖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