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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见成效

来源: 如东局 发布时间:2018-06-28 字体:[ ]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始终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心、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领域,近日,南通市如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隐患排查、规范治理、机制完善三项工作,履行食品安全执法监管的重要职责,取得了显著成效。

认真研究建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4月9日、4月10日先后召开市场监管系统和各镇区食安办两个层面的专题工作会议,要求4月20日前市场监管分局以及各镇区食安办,以学校周边2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面向学生经营食品的食品(杂)店、餐饮服务单位等儿童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场所,开展属地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户、食品摊贩开展隐患排查工作。一是紧抓机制健全。对各校园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检查。推动落实市县政府对校园食品安全“六大机制”建设要求。二是紧抓责任落实。开展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大排查。对学校周边食杂店履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等法定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抽查,对食品经营者索取的食品或食品原料进货票证和相关记录逐项核查。三是紧抓资格合法。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情况以及正常为校园食品提供食材的食品作坊开展调查排查。

强化依法治理,实施分类检查监管。突出校园和校园周边两类经营主体,围绕校园食堂、校园周边食杂店、流通食品摊贩三个重点强化市场监督管理。全县发放告知通知1700余份,检查校园107家次,对3家食堂许可即将到期的校园,下发了提示警示;对2家学校食堂仓库存在物品摆放混乱的状况实施了现场整改;对1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签订不规范的学校,通报教育局督促其限期纠改。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户596户次,其中,食杂店387户次,食品摊贩29处。对37家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的食杂店予以告示警示,并为23家提供了索证索票记录台帐。对17家未规范持证亮照经营的食杂店予以了责改;对9名未持有健康证从事食品经营服务的人员,要求体检合格后方可上岗服务,并对食杂店负责人予以了警告;对2个流通食品摊贩责令其停止经营并予以了现场取缔。同时,开展“五毛食品”质量检测22个批次。

完善联防机制,夯实社会共治基础。积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推动建立各镇区与市场监管、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互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同时,建议各学校建立校外流通食品摊贩监督岗,值班老师或学校门卫,发现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时,主动劝导制止其设摊经营,或及时报告县城管部门、镇区食安办予以制止。在此基础上,强化与县政法委的配合协作,研究实施《全县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的工作意见》,切实将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全面推进依法监督、依法行政的重要内容。推进全县124家中小学食堂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